对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平台,按照实际投资的10%-20%给予补助,最高100万元。中试产品产业化落地投产后,按照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%给予平台一次性奖励。
【申报条件】
1.本政策申报主体为从事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事项的科技服务机构,自政策发布日起新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;
2.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的,将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评估,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助比例。
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《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6)要求进行申报认定。获得认定后,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根据认定名单兑现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