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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平台,按照实际投资给予补助
2023-05-18
  • 政策内容
  • 实施细则
  • 申报材料

对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平台,按照实际投资的10%-20%给予补助,最高100万元。中试产品产业化落地投产后,按照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%给予平台一次性奖励。

【申报条件】

1.本政策申报主体为从事检验检测、中试熟化、共享实验等公共服务事项的科技服务机构,自政策发布日起新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;

2.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的,将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评估,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助比例。


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《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6)要求进行申报认定。获得认定后,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根据认定名单兑现补助。

1.申请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需提供: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 ②共享服务平台认定文件; ③公共服务平台投资证明材料。 2.申请中试产品产业化投产补助需提供: ①中试产品产业化证明材料; ②第一个完整纳税年的财务审计报告; ③财务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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